各位药械代表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从业人员:
为贯彻落实医院相关制度规定,来院开展从业活动前,请先扫码备案预约。有关备案预约流程及接待制度如下:
1.我院接待药械代表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从业人员,执行“五定三有”:定时间、定地点、定人员、定规矩、定程序、有流程、有处罚、有记录。
2.实行药械代表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度。药械代表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从业人员来院前,需先扫描医院的“阳光来访”码进行备案,备案成功后方可进行预约。
3.实行预约接待制。拟来院人员扫描医院的“阳光来访”码进行预约登记,写明期待接待时间、申请接待的意向职能科室、相关产品、接待内容等,经申请接待的意向职能科室主任审核通过后(科主任在审核时会安排接待人员及接待时间),再在预约时间来院。未经预约登记的,接待日原则上不接待。
4.接待时间: 每周三为固定接待日。原则上,非固定接待日不予接待。